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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中奖诈骗APP转账现金交付被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中奖诈骗APP转账现金交付被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平台与李某建立关系,后遭遇电信网络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发时间为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婚恋平台注册交友时,被李某以'中奖'为由诱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APP。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谎称需缴纳'保证金'并威胁不配合将承担刑事责任,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向李某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李某账号被平台封停,张某某意识到受骗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平台和电信手段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李某辩称转账为双方自愿民事行为,且未收到款项。争议焦点在于诈骗行为认定及证据充分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封停通知。张某某提供监控视频证明李某曾冒充公检法人员,但未能完整展示转账过程。李某未出庭应诉,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需返还张某某2.5万元,剩余损失因未能充分举证部分驳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民事诉讼法》第67条举证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应警惕中奖骗局,注意对方是否要求下载不明APP或虚构公检法身份。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报案不及时影响维权。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