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

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冒充招聘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招聘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微信,对方谎称公司正在招聘客服人员。通过多次短信沟通,以缴纳培训费、保证金为由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至虚拟币账户。后张某某发现该账户为伪造,且公司未实际录用其,遂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立即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事实构成诈骗;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通过虚拟币转账,且转账行为属于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犯罪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对方的短信记录、信用卡支付凭证及虚拟币交易流水,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名义但无法提供真实雇佣合同。公司仅提供内部招聘流程截图,未对张某某转账过程进行有效解释。经核查婚恋平台用户数据,确认张某某为平台真实用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招聘事实的欺诈行为,但因虚拟币资金已无法追回,故支持张某某主张的平台责任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合同可撤销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招聘为名的新型诈骗。建议公众核实企业资质,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转账,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申请紧急止付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