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案
【标题】学生婚恋平台遇冒充领导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建立联系,后被对方以租房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高管的李某。对方以公司安排周转为由,要求张某某缴纳3.5万元租房保证金,并通过支付宝分三次转账共计2.8万元。期间李某以'安全账户'为由诱导张某某点击陌生链接,后以'多级拆分资金'方式逐步转移款项。在骗取信任后,李某要求张某某提供线下身份证件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司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未签订书面合同,主张交易无效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电子通信记录及转账凭证,确认李某使用公司名义实施欺诈。通过技术鉴定验证支付记录真实性,调取平台聊天数据并核实李某身份信息,最终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5万元款项,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电子数据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易成为诈骗高发领域,需警惕'熟人领导'话术陷阱。建议保存完整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