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原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24年5月离职后遭遇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7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公司高管的诈骗消息,称需支付项目保证金。对方伪造领导头像及聊天记录,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完成支付,后发现系诈骗团伙冒充,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妥善管理通讯信息导致被冒充;公司辩称已解除劳动关系且未授权相关转账事宜,要求提供合同协议佐证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QQ聊天记录、虚拟币交易流水及信用卡消费明细,确认诈骗资金流向。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但提出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经电子数据固定及庭审质证,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内部管理漏洞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退还2.45万元,张某某自行承担剩余30%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信息保密管理,个人需提高对熟人诈骗的警惕性。虚拟币交易需谨慎核实资金用途,及时报警并保全电子数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