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冒充老师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部分支持
【标题】员工遭冒充老师诱导虚拟币转账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构征信修复服务骗取虚拟币引发仲裁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短信链接接触某科技公司业务员,对方以'征信修复'为由谎称能解决医疗养老相关信用问题。业务员诱导张某某与自称'投资导师'的企业主线下见面,要求下载某APP进行虚拟币转账操作,共计转出约3.5万元。后该公司突然封停涉案账号,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服务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协议,否认存在欺诈行为,但承认曾发送短信链接且封停账号,对证据链完整性提出质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APP界面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通讯记录。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注册页面与公司业务范围的关联性,并结合企业主线下接触行为认定存在诱导性交易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为公司存在虚构服务诱导虚拟币转账的行为,但因证据链未完全证明主观恶意,且部分款项已用于平台运营,故裁决返还2.8万元本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需警惕医疗养老领域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征信服务资质,避免向个人账户转账,及时固定短信、APP截图等电子证据,发现诈骗线索应同步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