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投资老师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纠纷案,案由为通过虚假APP实施的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社区办理水电费业务时,被工作人员推荐下载某投资类APP。APP界面模仿正规金融机构,客服冒充投资导师以'稳赚不赔'为诱饵,诱导张某某注册并绑定银行卡。期间要求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等个人信息,后以'保证金'名义分三次转账合计约3.5万元。APP于同年7月被国家网信办下架,相关账号已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违规操作,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APP系第三方提供,且已履行警示义务,认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核心争议在平台是否对诈骗行为负有监管责任及转账与诈骗的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承认APP存在但否认侵权指控,提出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操作。仲裁委委托第三方技术鉴定,确认涉案APP与公司无关联,最终认定公司存在诱导性宣传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剩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老年群体需提高对'投资导师'类诈骗的识别能力,警惕非正规渠道推荐的金融APP。平台方应强化资质审核,对诱导性营销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发现被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证据,向网信办举报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