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者遭遇招聘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标题】应聘者遭遇招聘平台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岗位,因涉嫌诈骗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端职位招聘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支付宝转账。张某某按指示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公司账户异常且无法提现,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实际为无资质的中介组织,且转账后迅速注销账户,存在明显诈骗特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政府工作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该笔费用为合法服务费,且已通过平台完成交易,拒绝返还资金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平台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沟通记录,证明对方使用公职人员身份虚构旅游项目;公司仅提供虚假合同模板,无法说明费用用途。仲裁员结合转账时间与账户异常情况,认定存在重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全部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同时追缴涉案账户资金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结合《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数额较大标准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警惕以培训、旅游名义要求私下转账的行为,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