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维权难
【标题】待业人员婚恋平台被骗3.5万元维权难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交友平台运营方)因充值缴费产生纠纷,案由为涉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公司HR的李某为好友。对方以招聘为名,诱导其缴纳'培训保证金'及'体检费'共计约3.5万元。张某某通过平台转账后,发现对方提供的公司信息虚假,平台账号异常登录频繁且无法联系客服。5月发现被骗后,因未及时保留聊天记录导致证据链不完整,最终平台账户被注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招聘信息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交易记录显示为个人账户转账,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真实交易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平台注册资料、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张某某提供平台账号截图、银行流水及部分对话记录,公司仅提交所谓'业务合作协议'。仲裁员发现平台账号注册地与公司注册地不符,且支付记录存在异地登录痕迹,认定存在重大疑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交易行为,支持部分退款请求,但因张某某未及时固定证据,酌情扣除部分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实名认证义务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强化实名审核,用户应警惕高额费用要求;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并报警;维权时要注意证据保全时效,建议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