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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遭冒充招聘诈骗3.5万证据不足部分胜诉

【标题】老人遭冒充招聘诈骗3.5万证据不足部分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退休人员,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维修服务岗位名义骗取安全账户资金,引发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社区公告栏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维修服务招聘信息,通过QQ联系后被要求缴纳'安全账户'保证金。对方以公司名义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经营场所,且转账后对方账号立即被封停。张某某保留了与对方的QQ聊天记录及周边监控视频,但电子证据存在被篡改风险。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款项为双方协商自愿支付,且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重点审查微信转账记录与QQ聊天记录的关联性。被申请人对监控视频真实性提出质疑,申请人无法提供完整资金流向证据。仲裁委要求补充银行流水等关键证据,但因时间过长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2.8万元,对剩余部分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0条关于电子数据真实性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遭遇资金被快速转移等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固定微信转账记录、监控视频等证据,注意电子数据保全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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