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公司虚假身份骗租客3.5万元被追回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假身份骗租客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前员工,因租房纠纷与该公司发生争议。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4年,主营生活服务平台业务。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白领公寓'租房广告,客服李某某以公司员工身份提供虚假房源信息。双方协商后,张某某通过银行卡向公司账户转账3.5万元作为租房保证金。后发现该公司虚构中介身份,且网站显示该房源从未存在,遂要求退还费用遭拒。期间曾与自称'项目负责人'的王某某进行线下接触,对方要求通过微信扫码支付额外费用,后公司突然封停涉案账号并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中介身份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公司辩称该房源为真实存在,转账行为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且已将资金用于平台运营。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网站房源截图、转账凭证及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模糊的房源照片,无法说明资金流向。庭审中,仲裁员重点审查了房源真实性及合同签署过程,发现公司注册地址与广告展示地址不一致,且客服使用伪造的房产证编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中介身份、伪造房源信息等行为,裁决退还张某某3.5万元并支付同期银行利息。公司需承担本案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劳动合同法》第8条用人单位告知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求职时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资质,保留所有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对方存在伪造资质、刻意隐瞒关键信息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用人单位应确保业务真实性,避免因虚假宣传导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