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投资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冒充投资老师诱导充值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浏览投资课程时,被自称金融顾问的客服以'保本理财'为名诱导下载某科技公司APP。对方伪造公检法文书要求充值入金,谎称需先缴纳保证金才能办理退款理赔。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约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异常便报警。警方查明该平台存在资金多级拆分、脱离平台交易等违规操作,且与第三方诈骗团伙有勾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且隐瞒平台真实性质;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用户充值行为属个人自愿,且已公示风险提示。双方对资金流向合法性及平台责任边界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聊天记录及平台注册协议;公司提供所谓'用户自主操作声明'。仲裁员赴电商平台实地核查,发现平台存在伪造资质、诱导性话术等违规情形,且资金拆分路径与诈骗团伙账户存在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责任,返还张某某充值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平台运营方存在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构成要件,结合《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司法解释》第三条关于平台连带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需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警惕以'投资指导'名义实施的诈骗话术。用户应核实平台备案信息,避免通过非官方渠道进行资金操作。对于资金多级拆分等异常交易,应保留完整银行流水作为证据链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