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婚恋对象骗取服务费后转款消失
【标题】冒充婚恋对象骗取服务费后转款消失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家政服务合同纠纷案,张某某主张被公司以虚假婚恋关系骗取服务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电商平台注册成为家政服务人员,后被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以'高收益低风险'为诱饵,通过APP截图展示虚假合作项目。对方冒充婚恋对象建立信任关系,诱导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3.5万元服务费,随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并通过个人账户快速转款,最终资金流向不明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费用;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支付部分款项,认为APP截图无法证明直接关联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APP对话记录、信用卡交易流水及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内部财务报表。经核查,公司账户在收到款项后24小时内完成跨行转款,且无法解释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行为,但证据链未完全证明其主观故意,裁决退还张某某2.8万元服务费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500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婚恋场景下的商业诱惑,签订合同时需明确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平台方应加强资质审核,完善交易监控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