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遇领导及婚恋对象双重诈骗
【标题】学生遭遇领导及婚恋对象双重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为网络教育平台运营方,案由涉及电信网络诈骗及民事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添加自称某上市公司高管的王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为由要求其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的教育APP并进行屏幕共享。后王某某称自己系张某某辅导员,以缴纳培训保证金为名诱导其通过APP转账约3.5万元。期间,张某某还被冒充校领导的陌生号码以'教育局通知'为由要求协助贷款审批,最终导致资金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关联,要求追回全部款项;公司辩称与诈骗行为无直接关联,仅提供平台服务,且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进行大额转账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补充资金流向证据,其提交了APP内充值记录截图及与'王某某'的聊天记录。公司提交平台用户协议证明免责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与诈骗者无关联。仲裁员对电子数据真实性进行审查,确认张某某确因被冒充身份而遭受财产损失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款项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14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核验义务,个人应警惕'熟人诈骗'套路,发现被冒充身份时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电子数据固定要注重完整性与连续性,建议使用区块链存证技术保存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