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转账3.5万元
【标题】学生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转账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教育培训场景中接触虚假贷款信息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线上培训活动,被自称银行贷款专员的骗子以'征信异常需转账解冻'为由诱导。对方通过伪造公检法证件及APP截图,要求其开启屏幕共享并操作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要求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其仅提供培训平台,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签订贷款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诈骗分子伪造的公检法文件截图、APP操作记录及转账凭证。公司虽提出张某某存在轻信他人过错,但无法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提供的培训场景存在直接关联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关于侵权责任的条款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需对学员进行反诈宣传,员工遇可疑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报警。本案中伪造公检法身份实施的电信诈骗,证据链完整时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