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虚假客服骗充征信修复费
【标题】学生被虚假客服骗充征信修复费
【基本信息】本案中,张某某系某高校在校学生,因网络购物遭遇某科技有限公司冒充客服人员实施诈骗,导致银行卡转账约3.5万元用于所谓征信修复,后发现系虚假APP骗局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商品后,接到自称平台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征信因异常交易被冻结,需缴纳2000元保证金并下载指定APP操作修复。对方伪造征信系统界面,以'合同协议'为由要求转账至指定账户。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手机银行向对方提供的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登录且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客服和APP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张某某与客服的通话真实性,且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协议,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与'客服'的聊天截图及虚假APP界面证据,但未能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公司对电子数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主张系张某某自行操作导致损失。仲裁委要求双方补充证据,最终依据《电子数据取证规则》对张某某提交的通讯记录进行技术验证。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协助诈骗的过错,但张某某未尽审慎核实义务,裁决公司返还转账金额的70%即2.45万元,其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消费者需警惕'征信修复'骗局,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客服身份。遭遇虚假APP诱导转账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线上交易,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维权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