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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平台被判担责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骗3.5万平台被判担责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关联账户以贷款审批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案件发生于2024年某月。

【事实背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认识自称金融机构客服的当事人,对方谎称其贷款已审批通过但需先缴纳保证金。通过微信沟通后,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诈骗分子以返还前期小利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配合操作,期间伪造监控视频制造虚假审批流程。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证据链中断。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核实客服身份导致诈骗发生;被申请人辩称诈骗分子为第三方人员,且张某某未及时报案造成证据灭失。双方对平台审核义务及报案时效影响证据效力存在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部分监控视频截图;被申请人提出异议称视频内容不完整,且无法证明与平台关联。仲裁委结合电子数据固定规则及平台运营责任认定争议焦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客服身份审核疏漏,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判定平台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网络服务提供者安全保障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第三方身份验证机制,用户遇异常要求应立即报警并固定电子证据。本案显示报案时效与证据保全对维权结果的关键影响,建议通过公证等方式保存聊天记录等电子数据。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