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遭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学员,被申请人公司为教育培训机构,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后,被冒充公司高管的骗子以征信修复为由诱导。对方通过伪造身份证明材料,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调取平台信息,承诺先返还5000元后可办理'征信修复'。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对方并无实际履约能力且无法提供合法服务凭证,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未尽平台用户审核义务导致被冒充高管诈骗,要求全额赔偿损失;被申请人辩称诈骗行为系个人伪造身份实施,与公司无关且已履行平台信息公示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与骗子的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认定平台存在管理疏漏,确认诈骗行为与公司服务存在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申请人2.45万元并支付维权费用,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76条民事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诈骗的司法解释认定平台方存在监管责任。
【分析启示】教育培训机构应加强平台身份认证管理,学员需警惕'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并保留证据。本案提示网络服务提供者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