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务诈骗财务人员3.5万元获赔
【标题】家政服务诈骗财务人员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服务员工,因公司诱导参与网络借贷平台操作导致经济损失,引发仲裁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家政平台接单时,被客服要求下载涉案APP并注册。次日,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在QQ群收到群主发送的借贷链接,按指示向某平台转账3.5万元。后APP因涉嫌违法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该平台实为诈骗团伙操控,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诱导财务人员点击非法链接导致转账;公司辩称员工系自主操作,且未签订书面协议,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供证据,张某某提交了APP下架通知、QQ群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证明公司人员曾要求其下载涉诈APP并操作转账。公司虽否认诱导行为,但未能有效反驳聊天记录中显示的指令内容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参与非法借贷的过错,裁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承担相应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罪
【分析启示】企业应警惕通过APP诱导员工参与非法金融活动的风险,员工需提高对高危链接的识别能力,发现诈骗应第一时间保存证据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