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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钱不还遭索赔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客服骗钱不还遭索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因婚恋交友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上遭遇诈骗,要求平台返还约3.5万元转账资金。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婚恋交友App结识自称平台客服的人员。对方以'先垫付后返佣'为由,诱导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虚拟币账户,并谎称可协助提现。期间通过冒充领导身份施压,要求其下载指定APP并调取平台账户信息。后张某某发现无法提现且对方失联,遂向平台投诉。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告知义务,要求全额退款;平台辩称已尽平台审核义务,诈骗行为系用户自主操作,不构成违约。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张某某的支付记录及聊天记录,平台对部分证据真实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及平台客服话术特征,认定存在诱导性操作。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5日内退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款项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完善身份验证机制,警惕'先垫付后返佣'等新型诈骗话术。用户需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避免向虚拟币账户转账,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