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冒充公检法QQ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冒充公检法QQ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退休员工,因遭遇电信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添加自称某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的账号,对方以办理社保补缴业务为由,谎称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因对网络操作不熟悉,误信对方身份并通过支付宝向指定账户转账。事后发现该账户实际为境外虚拟账户,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存在业务往来,且无法核实QQ账号真实性,主张不承担返还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公安机关受案回执。公司未能提供账户实名认证材料或业务合同,仲裁员结合电子证据真实性认定及诈骗行为特征,判定公司存在协助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10个工作日内返还张某某3.5万元转账款项,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2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需警惕'社保补缴''案件办理'等名义的电信诈骗,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身份。企业若发现异常账户交易应及时阻断,避免沦为诈骗工具。遭遇诈骗后应立即报警并留存支付记录等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