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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客服虚假中奖诈骗3.5万元未追回

【标题】冒充客服虚假中奖诈骗3.5万元未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男,32岁)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电信诈骗纠纷申请仲裁,案由涉及虚假中奖信息及资金转账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科技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参与了公司举办的线上维修服务活动并中奖。对方要求支付300元维修费至指定虚拟APP账户,承诺3天内通过支付宝返还3.5万元奖金。张某某按指示在虚假APP完成转账后,发现账户无法登录且对方失联,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及时保存关键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维修服务事实实施诈骗,要求退还3.5万元;公司辩称系张某某自行操作虚假APP导致损失,且未发现其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客服的通话记录,审查虚假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反诈证据,张某某提交的APP界面截图显示存在诱导转账的虚假承诺条款。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公司存在虚构中奖事实及虚假客服行为,判定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民事欺诈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5条平台反诈义务。

【分析启示】电信诈骗需警惕虚假中奖话术,保存通话记录和APP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应加强客服身份核验,避免被用于诈骗活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损失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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