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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

【标题】张某某中奖骗局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人员;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生活服务类APP开发企业;案由涉及精准信息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婚恋交友'分类广告,添加自称'金融分析师'的李某微信。对方以'中奖'为诱饵引导其下载某生活服务类APP,声称可获取高额理财收益。通过伪造支付记录和虚假中奖通知,李某多次以'保证金''手续费'名义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累计骗取约3.5万元。APP于2024年8月被平台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后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精准信息诈骗手段实施骗局,要求全额退还投资款;被申请人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提供服务,否认诈骗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故意

【仲裁过程】仲裁委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聊天记录、APP下架公告、二维码收款凭证及银行流水。被申请人未能出示服务协议或交易凭证,仅以'平台推广'为由抗辩。仲裁员结合APP运营异常、收款方式隐蔽等特征,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民事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类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及平台资质。遭遇二维码收款要求时需留存完整证据链,发现APP异常应立即停止交易并报警。平台方需强化用户信息真实性审核,防范被用于诈骗场景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