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被骗3.5万元后遭封号难追回
【标题】企业主被骗3.5万元后遭封号难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冒充公共服务客服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税务局工作人员的陌生电话,被告知需缴纳保证金办理资质证明。对方通过伪造公文要求其将3.5万元打入指定账户,初期返还5000元后,以办理进度需额外充值为由持续索要资金。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情况下分三次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发现被骗试图止付时,涉案账号已遭平台封停。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系被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被申请人否认诈骗行为,称系双方合同纠纷,且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部分退款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涉案号码的通话记录,核对了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与申请人存在真实服务关系的证据,也未证明其具有履约能力。仲裁员重点审查了诈骗分子使用虚假身份、伪造文件及诱导转账的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退还张某某剩余款项约3万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条款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核实客服身份时要求查验官方证件,发现异常立即通过12381反诈专线核实。转账前务必确认对方账户是否在反诈平台备案,错过止付窗口应保留证据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