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案件获支持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案件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个体经营者,因婚恋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金融工作的女子王某。王某以虚假APP展示'投资理财'项目,诱导张某某点击链接下载虚假平台。后以'资金监管'为由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威胁不转账将影响其征信。张某某在某市商业街按指示将3.5万元现金交付给线下人员,但后发现该APP及账户均为伪造,王某实际为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王某冒充婚恋对象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王某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未收到现金。仲裁委重点审查虚假APP证据、转账凭证真实性及线下交付过程。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虚假APP截图、转账记录及现场监控视频作为证据。王某承认平台为伪造但称已将款项用于'案件处理'。仲裁委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结合聊天记录认定王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王某通过虚假身份实施诈骗,张某某因轻信婚恋对象而受骗,裁决王某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因欺诈实施的民事行为可撤销,受骗方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分析启示】婚恋诈骗常伪装投资理财等名义,需警惕'安全账户'等话术。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对方身份,转账前务必确认账户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及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