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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交友骗局骗取3.5万元未果

【标题】婚恋交友骗局骗取3.5万元未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生活服务岗位,遭遇冒充贷款专员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注册求职时,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李某以婚恋交友名义添加微信。李某谎称能提供维修服务并承诺中奖领奖,诱导张某某通过支付宝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对方身份虚假且提现受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身份欺诈,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公司辩称李某系个人行为,且已通过平台审核,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虚假身份聊天记录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审核义务,且对员工行为存在监管失职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员工欺诈行为存在管理责任,判决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返还2.45万元并支付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求职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婚恋交友中涉及财务往来;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制度,发现异常行为应及时警示;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