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被追责

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对象骗取3.5万元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平台诈骗纠纷案,案由涉及虚假身份冒充及非法资金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李某某的男子,对方以提供高端维修服务为由,诱导其通过涉案APP进行扫码付款。期间要求张某某共享屏幕验证支付流程,后APP被强制下架,张某某发现李某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遂报警并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APP交易系被冒充对象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未与张某某签订服务协议,且APP已下架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主张仅需承担部分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与李某某的通话记录,确认存在多次关于维修服务的虚假承诺。同时审查APP下架前的交易流水及公司对公账户资金流向,认定公司存在诱导用户通过非正规渠道支付的过错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款项,但对因未核实APP资质导致的损失部分驳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虚假宣传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虚假身份,核实服务资质应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通讯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APP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