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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假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假婚恋对象骗取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招聘平台诱导转账,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添加了一名自称婚恋对象的男子。对方以办理社保补贴为由,要求其先通过支付宝垫付3.5万元费用,承诺三日内返还。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对方失联。平台客服称无法协助止付,导致资金被分拆转入多个境外账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导致损失,要求全额追偿;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无法核实用户真实身份,且已告知风险提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后台数据发现,涉案账号注册仅2小时即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张某某提交的通话记录显示客服多次催促快速转账。公司提供的风险提示截图被鉴定为伪造,仲裁员要求追查资金流向并确认止付时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确认涉案金额3.5万元,扣除张某某未尽核实义务的20%损失后执行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

【分析启示】平台需强化实名认证与资金监管,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名义的金融诈骗,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避免错过48小时止付时限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