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冒充投资老师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应聘金融岗位,因公司虚假承诺高收益投资被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金融专员职位。面试时,公司人员谎称能提供高收益低风险的投资项目,诱导其下载伪造的平台APP。在入职后,公司以'平台风控'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网贷提现3.5万元并转账至指定账户,后以账户冻结为由拒不返还资金。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追回损失;公司辩称系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导致损失,且其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网贷提现凭证、银行流水等证据,发现其转账行为与公司诱导存在直接关联。公司未能出示有效证据证明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其网贷手续费损失2000元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收益'话术陷阱,核实公司资质和项目真实性。遭遇要求脱离正规平台交易时应提高警惕,及时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