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公司冒充政府诈骗充值款被追责
【标题】家政公司冒充政府诈骗充值款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公司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家政服务平台注册会员,后被自称'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的客服以平台涉嫌违规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通过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无法提现,遂报警并申请仲裁。仲裁委调取平台信息后确认,该客服使用虚假身份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诈骗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系用户自行操作第三方账户、未核实对方身份真实性,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与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短信往来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后台数据截图。公司虽否认身份冒充,但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客服身份真实性,亦未说明对公账户转账流程合法性。仲裁委依据电子数据及平台信息认定公司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公司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约3.5万元,但对超出实际损失的利息诉求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73条
【分析启示】企业应严格审核合作方资质,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诈骗套路。消费者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平台投诉或报警维权,避免因轻信虚假信息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