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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信链接诱导支付宝转账3.5万元遭诈骗

【标题】短信链接诱导支付宝转账3.5万元遭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借贷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收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送的短信链接,称可办理网络借贷退款理赔。点击链接后,对方以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在转账过程中,诈骗分子通过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等方式获取张某某账户权限,导致资金被快速转移。张某某发现异常后报警,但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证据,未能直接追回损失。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通过虚构退款理赔流程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被申请人称系张某某主动点击不明链接导致资金损失,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截图、支付宝转账记录及与诈骗分子的对话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鉴定报告,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借贷场景、诱导转账的违法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退还2.8万元转账款项,剩余部分因申请人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予以驳回。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45条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场景中需警惕短信链接诱导转账,应留存验证码请求记录和平台信息调取证明。遭遇资金异常变动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同时注意举证时效性。平台方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防止被用于诈骗活动。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