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客服谎称征信可修复要求验证码诈骗案
【标题】冒充客服谎称征信可修复要求验证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就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营教育培训业务。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个人原因离职后,遭遇冒充公司客服人员的电信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收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的短信,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立即处理。对方通过伪造的网站截图展示虚假修复流程,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及动态验证码。张某某误信后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并非公司对公账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员工利用职务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则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且张某某未签订合同、未核实收款账户真实性,存在重大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报警记录;公司质疑电子证据真实性,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认定诈骗行为与公司存在管理关联性,且张某某已履行合理核实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7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30%损失,共计赔偿约2.45万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电子签名法》第十六条:电子数据经合法程序收集可作为证据使用。
【分析启示】建议企业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员工应提高警惕核实客服身份;遭遇类似骗局应及时保留证据并报警,避免因未充分核实导致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