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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高收益骗局致财务人员被追责

【标题】虚拟币高收益骗局致财务人员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涉嫌虚拟币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社交平台接触到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理财顾问的人员,对方以'高收益低风险'为噱头,诱导其下载伪造的虚拟币投资平台。在提供身份证和银行卡信息后,张某某被要求通过第三方账户转账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诈骗团伙控制。期间多次线下接触,财务人员李某曾陪同指导操作,最终造成约3.5万元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财务人员李某参与诈骗,公司称李某系独立操作且未授权;张某某要求全额退款及赔偿,公司认为属个人行为不予认可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转账凭证及聊天记录,李某承认曾参与指导操作但称未获公司授权。公司未能提交有效证据证明账户独立性,且承认李某为员工,最终采信张某某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李某个人承担连带责任,退回全部投资款并支付20%违约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民法典》第157条、《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诱导,核实交易账户真实性,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用人单位需加强员工行为监管,避免因个别人员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