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冒充银行人员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冒充银行人员微信转账被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职工,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服务岗位,因账户异常被卷入诈骗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维修服务岗位招聘信息,对方以需缴纳培训费为由要求通过微信转账。张某某按指示向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收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短信要求点击链接验证账户异常。因未及时察觉骗局,错过72小时紧急止付期,最终账户资金被用于非法借贷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培训项目实施诈骗,公司则称已履行告知义务且转账系个人自愿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短信通信内容及平台招聘截图,要求公司提供员工培训协议。公司仅提交格式化入职通知,未能证明已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张某某提交的监控视频显示公司办公场所存在异常资金流动迹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未核实转账用途、未履行金融风险告知义务的过错,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
【分析启示】老年人群体需警惕冒充金融机构的精准诈骗,遇账户异常应第一时间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企业招聘时应强化金融业务合规审查,避免因未履行告知义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