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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医疗养老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医疗养老诈骗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相亲软件结识自称从事医疗行业的李某某。对方以父亲住院需支付高额医疗费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在取得张某某信任后,李某某诱导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随后通过远程操作将3.5万元转入个人账户。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报警,但资金已被快速转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医疗从业者实施诈骗,要求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公司辩称员工应自行核实对方身份,且未签订任何协议,认为转账行为属个人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对转账用途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现场演示屏幕共享操作流程,确认诈骗手段存在技术可行性

【仲裁结果】裁决李某某诈骗行为成立,认定张某某转账系受欺诈所致,但公司未直接参与诈骗活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条款;《支付结算办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异常交易监测的要求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要注意医疗养老场景的诈骗特征,遭遇'安全账户'要求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企业完善财务审批流程,个人应警惕婚恋对象提出的资金转账要求,发现异常需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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