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求职者遭遇婚恋骗局被索要3.5万元

求职者遭遇婚恋骗局被索要3.5万元

【标题】求职者遭遇婚恋骗局被索要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维修岗位,因遭遇冒充婚恋对象的诈骗行为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APP上应聘家电维修工作。面试后,对方以'公司财务总监'身份通过短信联系,称其需缴纳3.5万元保证金方可入职。张某某按指示通过银行转账交付费用,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所谓'婚恋对象'实为诈骗团伙成员,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招聘人员身份导致被骗,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平台已按程序审核资质,且转账行为系个人与诈骗分子直接往来,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APP运营期间的电子数据,发现公司未对'财务总监'身份进行实质验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交付与招聘行为存在直接关联。公司虽提供审核流程说明,但无法证明已履行必要审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退还2.8万元转账款项并赔偿3000元损失,剩余费用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利用网络平台实施诈骗'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强化招聘环节资质审核,警惕冒充身份诈骗。求职者需核实岗位真实性,避免现金交付。本案警示:电子数据固定是维权关键,遇索要费用应立即终止并保留证据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