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店员工冒充老师骗网购用户入金
【标题】维修店员工冒充老师骗网购用户入金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网购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及维修业务。案由涉及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线下街面场景遭遇资金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过程中因订单问题前往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维修店咨询。店内员工李某冒充投资老师,谎称可协助通过贷款审批,诱导张某某通过QQ进行私聊。李某以'预付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约3.5万元,初期返还部分利息获取信任,后以'资金拆分'为借口拒不退还。张某某在察觉异常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留存短信截图及资金流向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部分返款,否认存在诈骗合意。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与李某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资金流向分析报告,证明款项系基于虚假承诺支付。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内部员工管理记录,但无法说明李某行为性质。仲裁员结合资金多级拆分特征及线下场景异常性,认定存在重大欺诈嫌疑。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返还张某某约3.5万元本金并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关于'资金拆分'等新型诈骗手段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场景中冒充专业人士的新型诈骗手段,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金融业务。遭遇'先返小利'诱导时应立即核查对方身份,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发现异常及时报警并申请证据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