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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大学生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高校学生,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诱导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公安局民警的电话,称其征信异常需缴纳保证金。对方引导下载'征信修复通'虚假APP,谎称可操作信用卡还款修复征信。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1.2万元后,被要求转账至境外账户,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资金无法追回。期间共进行3次转账,累计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征信修复业务诱导投资,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对方身份且已履行告知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张某某手机通话记录及APP操作截图,确认与自称公检法人员的通话时长超40分钟。要求公司提供业务备案材料,但其仅出示空白合同模板。鉴定机构认定APP与公司官网无关联,资金流向显示跨境支付特征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投资款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若干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检法的征信修复骗局,保存通话记录与转账凭证。企业不得以虚假APP开展投资理财业务,跨境资金流动需符合反洗钱规定

分类:电信网络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