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APP诈骗案:张某某遭某公司骗3.5万元
【标题】婚恋APP诈骗案:张某某遭某公司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婚恋交友平台实施诈骗,涉案APP已被下架,微信转账记录显示多次支付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从事家政服务的李某。对方以需支付服务费为由,要求通过微信转账汇款,期间多次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查看支付记录。后李某以存在履约能力问题为由失联,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APP被电商平台下架,相关微信账号被封停。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转账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未发现员工存在欺诈行为,认为双方系民事合同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支付记录截图,结合涉案APP下架和账号封停的平台公示信息,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重大过失。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履约能力及交易合法性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及利息,确认其欺诈行为构成违法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一方存在欺诈行为致合同无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禁止非法获取支付记录
【分析启示】婚恋场景中警惕以服务名义实施诈骗,建议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避免屏幕共享支付信息,发现异常及时向平台举报并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