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扫码付培训费遭家政公司骗3.5万元
【标题】网购用户扫码付培训费遭家政公司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网购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家政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家政服务岗位,对方以需缴纳专项培训费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扫码支付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该公司APP在支付后被下架,账户频繁异常且无法联系客服,遂报警并申请仲裁。经调查,该公司实际无家政服务资质,且所谓培训系虚构项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冒充投资老师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员工个人行为,且已提供所谓培训服务凭证,但无法解释账户异常及APP下架情况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APP下架公告及平台客服沟通截图,公司仅提供模糊的培训协议。经核查,公司注册信息与招聘信息不符,且其关联的教育培训场景存在虚假宣传。仲裁员依据证据认定公司存在系统性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2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定撤销制度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