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阿姨婚恋平台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张阿姨婚恋平台中奖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退休老人,通过婚恋交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建立联系,后遭冒充客服人员的诈骗团伙诱导参与投资理财活动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中奖为由要求下载虚假投资APP,通过伪造短信截图诱导其向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诈骗团伙通过屏幕共享获取账户信息后,迅速将资金转至境外账户,导致张某某损失惨重。张某某发现异常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等人冒充公司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李某无隶属关系,且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公司未实施任何欺诈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假APP界面截图、对公转账凭证及诈骗分子要求屏幕共享的通话录音。公司未能提供李某真实身份证明及业务授权文件,且无法说明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冒用公司名义实施诈骗,但因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信息,酌情减轻公司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65条
【分析启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平台虚假中奖陷阱,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企业需加强员工身份认证管理,防范被不法分子利用。遭遇电信诈骗应立即保存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