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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遇冒充公检法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生活服务类APP注册时,接到自称公安部门的陌生来电。对方以张某某涉嫌医保诈骗为由,要求其下载'安全验证软件'并开通屏幕共享功能。在对方诱导下,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被下架,且所谓公检法人员无法提供有效执法证件。通话中对方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短信验证码,并声称需将资金转入'安全账户'才能解除冻结。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导致被诈骗,被申请人辩称APP已下架且无法控制用户后续操作。双方对诈骗行为是否与平台关联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了APP注册记录、转账凭证及通话短信截图。被申请人虽否认运营诈骗APP,但未能说明用户如何通过其平台接触到诈骗分子。仲裁员结合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记录及APP下架时间线进行综合研判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平台监管责任,退还张某某部分款项共计1.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7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新型诈骗手段,平台应强化实名认证与风险提示。遭遇要求验证码、屏幕共享等操作时应立即终止并保存证据,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冻结功能追回资金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