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修服务遭冒充贷款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网购维修服务遭冒充贷款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因网络购物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购买家电维修服务后,通过微信联系客服人员。对方以贷款专员身份声称需支付保证金方可办理维修,诱导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未按约定提供服务,且对方要求屏幕共享操作,遂报警但因报案不及时导致部分证据灭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贷款专员身份构成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主动联系第三方人员,且未收到款项。双方对交易主体真实性及款项用途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支付记录及聊天记录,确认张某某转账3.5万元事实。公司提供客服话术模板证明未虚构身份,但未能说明第三方人员授权情况。仲裁委认为需结合支付记录与平台责任进行综合判定。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但张某某未及时留存关键证据导致部分损失无法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责任;《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
【分析启示】网购维权需全程保留证据,平台应强化第三方服务审核。遭遇诈骗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导致权益受损。转账前务必核实对方身份及资质,警惕'贷款专员'等话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