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

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冒充政府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为待业人员,涉案金额约3.5万元,发生于2024年某月某市。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因失业期间收到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短信,称其需缴纳投资理财保证金。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转账至所谓'安全账户',并提供涉案APP操作指引。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APP完成三笔合计3.5万元转账后,发现该APP已下架且对方失联,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履约能力瑕疵且涉案APP属其运营,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APP非其官方渠道,转账行为系个人操作,否认存在过错。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完整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第三方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供APP备案信息。经电子数据固定核查,涉案APP确系公司旗下产品,但未核实用户身份真实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平台监管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协议,按实际损失的70%支持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义务。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企业需加强APP用户身份核验,个人应警惕'安全账户'等诈骗话术,及时保存电子数据并报警处理。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