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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被高收益租房骗局骗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员工被高收益租房骗局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曾任职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公司宣传高收益租房项目而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岗位,入职后被要求参与租房中介业务。公司虚构'保底月收益8%'的承诺,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取约3.5万元押金。期间伪造领导指示文件,诱导张某某将款项转入非公司账户的个人账户,后以'项目需追加投资'为由多次要求转账,最终公司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租房项目及冒充领导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称该业务属自主经营项目,张某某系自愿参与且未签订书面协议,不应认定为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查了张某某提供的招聘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伪造的领导文件,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公司未能出示项目合同及账目凭证,支付记录显示款项转入多个个人账户且无对应用途说明。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事实和冒充领导手段骗取员工款项,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酌情支持部分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劳动合同法》第26条关于劳动合同无效的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核实第三方支付账户真实性,保留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用人单位应规范用工管理,避免利用员工职务便利实施诈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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