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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维修服务中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网购维修服务中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网购平台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活服务类业务,双方因维修服务产生纠纷。张某某通过平台联系该公司工作人员,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由诱导其进行虚拟币交易。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网购家电时选择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维修服务。对方工作人员冒充婚恋对象通过社交软件与张某某建立信任,要求其通过支付宝转账支付服务费。在支付约3.5万元后,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投资'为由引导资金转入虚拟币账户,期间通过伪造账户异常证明等方式制造履约障碍,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医疗养老项目,通过虚拟币通道实施诈骗;被申请人称系正常服务交易,张某某主动要求脱离平台进行私下转账操作。双方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虚构事实及非法占有目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支付宝转账记录、与对方的通话录音及虚拟币账户异常截图。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服务履行证据,且对关键交易环节存在矛盾陈述,仲裁委依法认定其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全部款项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同时认定其通过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以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结合《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以生活服务名义实施的虚拟币诈骗,注意核实对方资质及交易真实性。建议保留完整通讯记录,发现账户异常应立即冻结资金并报警处理,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

分类:生活服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