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遭QQ冒充政府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标题】企业主遭QQ冒充政府人员虚拟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QQ收到自称是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诈骗信息,称其公司符合国家补贴政策可领取3.5万元奖励。对方要求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并声称需调取平台信息进行审核。张某某在未核实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使用信用卡向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为虚拟币洗钱通道,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企业辩称已核实对方身份且自愿交易,主张资金损失属当事人自身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委调取了张某某手机内的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监控视频,发现诈骗分子使用伪造工作证头像并频繁更换QQ号。企业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身份核实义务,仲裁委采纳电子证据认定诈骗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诈骗分子需返还张某某全部转账款项,并对企业未尽审慎义务情形进行警示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企业主应提高对冒充公职人员诈骗的警惕性,核实身份时需要求对方提供可验证的官方信息。通过虚拟币进行大额交易存在极高风险,应坚持使用正规金融渠道。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对维权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