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财务人员骗走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财务人员骗走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财务部主管的李某某。对方以'贷款审批通过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虚拟币通道转账3.5万元。期间李某某伪造公司APP截图,编造'对公账户转账需先支付手续费'等话术,诱导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最终将款项转入虚拟币平台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公司辩称李某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通过贷款审批流程,否认诈骗事实并质疑转账凭证真实性。双方就'虚拟币转账是否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产生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伪造的APP截图。公司提出异议并申请案件串并,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电信诈骗常见手法及资金流向异常,认定存在明显欺诈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3.5万元款项,并承担相关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最高法关于审理电信诈骗案件的司法解释》第3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加强实名认证审核,用人单位应规范招聘流程。个人遇'保证金''手续费'等名目转账时,应核实对方身份并拒绝虚拟币交易。本案中屏幕共享权限被滥用,提示公众需提高数字金融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