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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财务骗3.5万元贷款保证金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财务骗3.5万元贷款保证金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财务部负责人的李某某。对方以需缴纳贷款审批保证金为由,通过电信电话要求其转账3.5万元至指定虚拟币账户,并诱导其开启APP屏幕共享功能。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李某某失联,公司未予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某冒充公司财务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与李某某无直接关联,未授权任何虚拟币转账操作,且款项流向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通讯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张某某提供完整聊天记录及虚拟币转账证明,公司仅能提供内部财务人员名单。经比对,李某某使用与公司注册信息一致的头像及部分真实业务术语,但未提供有效授权文件。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某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公司因未及时注销离职员工账号及未核实虚拟币转账流程存在管理过失,判决公司承担70%责任,张某某因未主动核实身份承担30%损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制度;第1165条侵权责任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招聘场景的新型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要求提供双重验证。企业需加强离职人员账号管理,对异常转账流程建立预警机制。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电子证据,主张民事赔偿需证明存在管理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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