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APP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平台推诿
【标题】租房APP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遭平台推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用户,因涉嫌遭遇精准信息诈骗申请仲裁,被申请人系涉案平台运营方。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租房APP联系房源,对方以公司领导身份要求其通过银行卡转账3.5万元办理入学手续。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APP已下架且无法核实交易真实性,遂向平台客服维权遭拒。期间存在多次线下接触及虚假承诺,平台未履行信息核实义务。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领导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APP已下架无法调取交易数据,且未直接参与用户与房东的私下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APP内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下架公告,被申请人未能提供用户交易真实性证明。庭审中双方就平台责任边界及证据效力展开辩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存在信息审核瑕疵,要求退还部分款项并承担相应责任,但因无法完全证明存在真实交易,未支持全额退款请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平台需完善用户身份核验机制,用户应留存完整证据链,遭遇类似情况应及时报警并保留APP截图等电子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