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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虚构旅游中奖诈骗3.5万元

【标题】某科技公司虚构旅游中奖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招聘平台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假旅游项目为名实施诈骗,案由涉及虚构事实与资金非法转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端旅游体验师'职位,通过平台客服添加微信后,对方以'中奖获得旅游名额'为由要求缴纳3000元保证金。张某某按指示向指定账户转账后,被要求通过线下见面交付剩余2.5万元费用。期间财务人员李某多次通过微信诱导其进行多级转账操作,最终发现该旅游项目属虚构,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虚构旅游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系正常业务合作,转账记录显示张某某主动发起交易,且未签订正式合同,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申请人提供聊天记录截图、转账凭证及平台投诉记录,被申请人仅出示内部财务流水。经核对,申请人的支付记录与财务人员李某的微信对话存在资金多级拆分痕迹,且线下见面地点为公司刻意安排的虚构场景。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虚构旅游项目、伪造中奖信息、诱导多级转账等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基于欺诈的民事行为效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警惕招聘平台虚构项目诈骗,注意核实企业资质。遭遇资金损失应立即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避免脱离平台私下交易。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向平台投诉并报警,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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